09.02.07

I don't want a deplorable lif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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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1年1月6日, 美國總統羅斯福在致國會的諮文中, 宣佈了四項"人類的基本自由", 即: 言論自由, 信仰自由, 免於匱乏的自由, 和免於恐懼的自由.

國際創價學會會長池田大作也曾說: "貧窮"可以說是今天最急待解決的人權問題, 因為貧窮威脅生命的尊嚴. 事實上, 它剝奪人們享有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權利和自由.

也許杞人憂天大概就是像這個樣子:

我希望這樣的日子不要來臨--負債, 父母老病, 醫療支出如無底洞又無力請人照顧, 子女先天即有身心障礙, 所以必須超越極限地工作以賺足夠的錢養家活口, 同時也要兼顧照護之責. 可能還會有更糟的情況--由於分身乏術, 在工作上的表現不夠傑出, 但不巧學歷又比人好看一點, 於是被冷嘲熱諷, 親友可能是出自好心的安慰"女生不用那麼拼"但是聽起來就一整個傷自尊心, 而且越是至親卻又無力有所助益的人越可能講得難聽至極, 自己雖然付出很多卻必須忍耐"沒有惡意"的無理取鬧而不可暴怒......

我希望可以有免於恐懼匱乏的自由......不過大概很難吧, 窮酸了二十幾年啊 :p

知我者謂我心憂, 不知我者謂我何求.